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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0 章 刑庭(五) (11 / 11)

“罪责刑相适应。”

姚崇认真地听着辩护律师们举证,检察官针对该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。

也让他了解到哪些可以作为减刑的依据,哪些不行。

比如提前退缴“违法所得”,提前缴纳罚金,可以证明被告人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?

羁押期间表现良好,证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具有悔过的决心?

至于残疾?姚崇皱了皱眉,一级残疾人是什么意思?就像之前提到过的伤情鉴定、伤残鉴定一样,残疾到何种程度也是可以做鉴定的吗?那一级是轻还是重?

宋璟不大能理解,那犯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要赡养,下有两个未满十岁的幼子要抚养,为何公诉人会说这份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给被告人从宽处理的证据?

尊老爱幼……

他想着各家思想,想着法律。

微微一怔。

啊,是了,后世的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,并不包括被告人的家庭情况。但在“司法实践”中,未必就不会考虑,因为公诉人和法官都是人。

可法律没规定,律师当庭提出来,公诉人自然是要反驳的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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